客户与一位美国公民相爱并结婚,拿到了两年临时婚姻绿卡。在拿到两年绿卡到期前,客户发现该公民配偶存在出轨以及其他问题,最终离婚。在2018年5月,客户自行提交了I-751“二转十”的单方申请。
在提交申请一年后,客户收到了面谈通知。客户按照要求独自前往移民局进行面谈,并在面谈期间如实的将她与公民配偶之间发生的事情告知移民官。在面谈后,客户收到了移民局的补件信(“RFE”),要求客户提交更多过去婚姻真实性的证明材料。因为客户已经与前公民配偶离婚,并且在最初提交I-751单方申请时,客户认为自己已经把能够提交的文件都提交到移民局了。经朋友介绍,客户来到李想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
李想律师事务所的法律团队处理此类案件经验丰富,我们协助客户收集更多文件,但因为确实已经离婚,客户能够提供的文件也不多。于是在2019年12月,我们的法律团队在回复移民局的补件时,向移民局阐明了无法提供额外文件的原因,并且重申了案件审理的法律标准,请求移民局按照法律要求审理并批准客户的I-751单方申请。
但是,客户在2020年9月再次收到补件信。但是这次要求客户补充的文件,却是大多数客户已经提交过的文件。我们的法律团队迅速为客户回复了这封补件,指出客户已经提交过移民局所要求的文件,并表明移民局应该早日批准客户的I-751单方申请。
但就在我们第二次回复补件后的2020年11 月,客户收到了 I-751 二次面谈的通知。 李想律师事务所的法律团队特别针对客户的情况,为客户的二次面谈提供了非常详细的准备,为客户进行了面谈的培训以及模拟。
在二次面谈后,经李想律师事务所的多番跟进,最终在2021 年 12 月,历经两次面谈、两次补件后, 客户的I-751单方申请终于获批了!
大多数情况下,I-751申请都不需要面谈。然而,如果该申请为单方提出而不是夫妻联合申请,那么面谈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加。根据移民局官方指南的解释,对于在2018年12月10日或之后递交的I-751案件,并且移民局之前已与申请人进行过面谈,在案件证据充足的情况下,移民局可以考虑免除面谈并直接批准申请。
在这个案例中,移民局的审批显然十分严格,而客户对于相关法律的了解并不深入,这也导致了案件的复杂性。
通过此案例的分享,李想律师事务所意在展现我们在处理I-751单方申请相关的复杂移民案件时提供方案及解决的专业性,以及我们对维护客户权益的坚定承诺。若您或您所认识的人处于类似的困境中,并寻求专业且经验丰富的移民法律服务,欢迎直接联系李想律师事务所。请致电 (626) 800-4820,或添加客服微信Sabrinaliesq联系我们。我们全力以赴,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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