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籍申请因虚假陈述险被拒,意向拒绝反驳后获批成为美国公民
June 10, 2024

庇护绿卡申请公民入籍,面谈后遭到意向拒绝

客人在2014年顺利拿到了庇护绿卡,并在拿绿卡满五年之后提交了N-400入籍申请,希望能够成为美国公民。不料却在入籍面谈之后,客户收到了移民局的意向拒绝信( “NOID”),认为客户不具备良好品德。客户不知所措,立刻来到李想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

针对“是否有过逮捕记录”回答不一致

李想律师事务所的法律团队认真的查看了客户的意向拒绝信,发现移民局认为客户不具备良好品德原因是,在这一入籍申请中和过去的庇护申请中存在不一致的事实陈述。具体而言,即客户在过去的庇护申请中曾表示有过逮捕记录,但是在这一入籍申请中则勾选了“从来没有被逮捕的记录”。而移民官基于此认为客户是不诚信的、不具备良好品德。

回复意向拒绝,历经第二次面谈,成功入籍成为美国公民!

李想律师事务所的法律团队凭借丰富的移民法律经验,有针对性的为客户回复了移民局的意向拒绝,并在律师意见中为客户据理力争,证明其在持有绿卡期间一直保持良好的道德品格,而且客户并不是故意隐瞒移民局、故意向移民局做出前后不一致的陈述的。

移民局在收到回复之后,给了客人第二次面谈的机会。客户深知这个第二次面谈的机会来之不易,积极配合李想律师事务所的法律团队进行面谈前的准备。功夫不负有心人,移民官在第二次面谈时当场批准了客户的入籍申请,客户顺利成为了美国公民!

入籍申请中对良好品德的要求

根据移民法对入籍申请的规定,申请人需要具备良好品德。这一要求涉及证明申请人在申请入籍前法定规定的期间内,以及直到宣誓效忠时,一直是并继续是一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的人。任何涉及欺诈、逃税漏税、伤害他人、性侵犯等违法行为或犯罪记录都有可能成为移民局意向拒绝公民入籍的理由。

李想律师事务所,您的理想首选

通过此案例的分享,李想律师事务所意在展现我们在处理回复意向拒绝相关的复杂移民案件时提供方案及解决的专业性,以及我们对维护客户权益的坚定承诺。我们的创始人律师, 李想律师是加州律师协会认证的移民法专家,她带领下的法律团队精办移民法的各类疑难杂案。若您或您所认识的人处于类似的困境中,并寻求专业且经验丰富的移民法律服务,欢迎直接联系李想律师事务所。请致电 (626) 800-4820,或添加客服微信Sabrinaliesq联系我们。我们全力以赴,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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