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位客户申请了F-1学生签证入境美国,但没有真正入学上课。相反,她向美国政府提出了政治庇护申请。随后,客户与一名美国公民结婚。她原以为她的案件会相对简单,因此她自行向移民局递交了婚姻绿卡申请,没有请律师协助。然而,她很快发现事情并不像她最初所想的那么简单。
客户被安排了I-485面谈,在面谈后,客户收到了一份补件信(“RFE”),信中指出,因为客户持有F-1学生签证入境但没有上学、违反了F-1学生签证的要求,涉嫌虚假陈述、存在不适格的情况。但同时,移民官也提出了提交豁免申请的要求,否则她将无法通过身份调整程序获得绿卡。
这个案件的复杂之处在于,客户和她的美国公民配偶最近才结婚,没有共同的子女,并且他们的身体状况良好。此外,补件要求的截止日期也很紧迫。
然而,我们经验丰富的团队不仅能够迅速应对截止日期,还协助客户准备陈述、收集证据,并准备详细讨论客户的美国公民配偶将面临的极端困难的法律论述。最终,美国移民局仅仅在两个月内批准了客户的I-601豁免申请。
根据美国移民法律要求,若因实质性虚假陈述申请601豁免,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通过此案例的分享,李想律师事务所意在展现我们在处理欺诈、虚假陈述相关的复杂移民案件时提供方案及解决的专业性,以及我们对维护客户权益的坚定承诺。若您或您所认识的人处于类似的困境中,并寻求专业且经验丰富的移民法律服务,欢迎直接联系李想律师事务所。请致电 (626) 800-4820,或添加客服微信Sabrinaliesq联系我们。我们全力以赴,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