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为大家分享一个 I-212 豁免申请的成功案例。客人2007年偷渡来美国,同一年收到上庭通知。于是,客人在移民法庭申请了庇护。2012年,移民法官拒绝其庇护申请,客人即使上诉到了移民上诉委员会(BIA)仍然被拒绝。其后,客人也上诉到巡回法庭,也被驳回了上诉。 后来,客人认识了美国公民配偶, 配偶为其提起了I-130的申请并得到了批准。由于客人是偷渡入境,即使案件能够回到移民法庭,也无法直接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拿到绿卡。基于客人的情况, 我们建议客户先办理I-212豁免, 客户赞成我们的方案,在我们的帮助下提交了I-212豁免申请。四个月后,豁免顺利批准, 进入下一步的申请程序。
如果申请人拿到递解令,不仅无法在境内申请绿卡,取决于拿到递解令的原因,有可能在离境后5年、10年、20年、或永久被拒绝入境美国。
I-212豁免,是允许有递解令或已被递解出境的人申请重新入境许可。如果您拿到递解令,但仍留在美国,符合条件的情况下, 可以在离开美国前提交I-212申请。
212表的审批标准:
有利因素包括:
不利因素包括:
相关移民官或法官将权衡这些因素,确定是否值得为您行使自由裁量权。如果您遇到类似问题,欢迎联系李想律师事务所。我们精于受理美国境内各州以及世界各地的各类移民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