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我们向大家分享的是客人的 I-130 亲属移民申请因未能按移民局要求提交文件而被要求补件,补件中还是没有符合移民局的要求而申请被拒。最后,在我们帮助下向移民局提交 I-290B 而补救及时的成功案例。
客人拿着移民局的拒绝信联系我们。信中指出 F-2B 美国永久居民申请未婚成年子女,该未婚成年子女必须是 21 岁以下未婚,并且与美国永久居民有法定要求的亲属关系。客人提交的出生证明及其英文翻译不符合移民局要求。
分析客人的情况后,我们认为客人是没有正确理解移民局要求,而不是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我们认为提交 I-290B(重新打开的动议)是最好的处理方法。
4个月后,该动议获得批准,移民局再次给予客人提交证据的机会。客人被拒的 I-130 申请被重新打开并进入重新审理程序,最终获得了批准。
通常,移民申请被拒后,申请人有提交 I-290B 的选择挑战被拒的决定。
I-290B 包括三种动议:
这个案件需要注意的地方是,客人是 F-2B 亲属移民申请,也就是永久绿卡父母为未婚成年子女提出的亲属申请。此类申请是有排期的,并且审理时间很长。如果为客人重新提交一个 I-130 的申请,则导致客人的排期重新开始,并且第一次被拒的原因在新的申请中也必须解决。而我们为客人提出 I-290B 的动议,让移民局重新打开此案件,客人案件获批也无需重新排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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