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在2014年顺利拿到了庇护绿卡,并在拿绿卡满五年之后提交了N-400入籍申请,希望能够成为美国公民。不料却在入籍面谈之后,客户收到了移民局的意向拒绝信( “NOID”),认为客户不具备良好品德。客户不知所措,立刻来到李想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
Read More我们将分享一个复杂的婚姻绿卡转正式绿卡的成功案例。这个案例与家庭暴力有关,且经历了移民局要求补件,然后发出意向拒绝。最后由李想律师事务所提出 I-290B 重新打开动议后,客户和其孩子成功获得正式绿卡。
Read More我们将为大家分享一个成功案例。客人在多年前因赴美产子在美国机场被直接遣返。时至今日,还因为过去入境被拒的纪录,被移民局认定是欺诈/虚假陈述而对其婚姻绿卡申请发出意向拒绝。最后,在李想律师事务所的帮助下,申请 I-601 豁免并回复意向拒绝而成功获批绿卡。
Read More见证李想律师的成功案例! 我们非常高兴为大家分享关于I-601豁免的案例。 客户早年跟随父母用L-2签证入境美国,多年后,原本客户能跟随家人申请绿卡,但因为他已经超过了21周岁,无法与家人一同申请绿卡,并且在他的L-2签证过期后,一直滞留在美国境内没有离开。后来,客户因刑事犯罪被关押在移民监狱,便向李想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
Read More我们的客户和他的美国公民妻子提交了基于婚姻的绿卡申请。他们的 I-130 申请在婚姻面谈后不久就获得了移民局批准,但移民局针对客户的 I-485 申请发出了补件请求 (RFE)。在 RFE 中,移民局声称客户存在不可入境(inadmissible)的原因,除非得到豁免,否则没有资格获得永久居民身份。
Read More我们的客户 I-140 申请获批,并基于此递交了 I-485 身份调整申请,美国移民局经审理对客户提出了补充证据要求(RFE)。客户还没来得及回复时,移民局发出了第二份 RFE,并且比第一份要求更详细。 客户在收到第二份 RFE 后,来到李想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她对此事非常重视,并对移民局发出的两个 RFE 忧心忡忡。
Read More客户的雇主用自己的移民团队为客户递交续签 H-1B 的申请,但移民局发现客户曾在STEM OPT 期间将 Findream 列为其雇主,认为其涉嫌欺诈,发出了意向拒绝信(NOID)。因为 H-1B 需要由雇主申请,并且也是由雇主聘请的律师递交的,我们的客户无权选择自己的代理律师。然而在他收到 NOID 后,他非常焦虑,觉得他未来所有潜在的移民可能都会因此受到影响。并且,他也很担心雇主聘请的律师是为雇主的最大利益着想,而不是为他的利益着想。
Read More我们的客户聘请李想律师事务所办理 L-1A 转换身份申请。我们团队精心准备并递交了申请,说明我们的客户将被聘为高管,并提供了大量有关该公司的薪酬、税收和其他企业材料的文件材料。
Read More客户在庇护申请获批后,递交了调整身份绿卡申请,但是收到了移民局发出的要求补件通知(RFE),便联系到了李想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在 RFE 中,移民局认为客户涉嫌欺诈或虚假陈述,并根据 INA§212(a) 而不得入境。这是因为她在申请美国签证时,声称自己已婚以获得签证进入美国,但其实她已经在申请签证之前离婚了。
Read More我们的律师拥有多样的移民经验,对各种移民法律、政策和规定之间的复杂相互关系有深入的理解,确保提供准确而全面的指导。我们提供全方位的移民服务,涵盖您案件的所有方面,同时发现潜在的机遇和挑战。
我们为每位客户提供量身定制的方案,确保您得到个性化关注和为您独特情况量身定制的策略。我们会根据您的需求或情况调整策略,确保您在移民过程的不同阶段之间实现无缝过渡。
我们的团队由移民和第一代美国专业人士组成,还有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人。我们中的许多人对移民过程中面临的挑战有第一手的了解。这使我们能够提供基于真实理解的指导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