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李想律师事务所的帮助下,又一位客户的复杂案例取得了成功!当这位焦急的客户找到我们时,他的身份问题似乎没有解决的方法。他因与美国公民妻子的婚姻而获得了临时绿卡身份,但根据移民法的规定,他需要在两年绿卡到期之前90天之内提交I-751, 临时绿卡转正式绿卡的申请。客户本以为自己是真实婚姻,移民路会一帆风顺, 却没有想到连续两次收到移民局的坏消息。
Read More我们的客户是一位国际留学生,她在美国完成学业、顺利获取硕士学位后,申请了OPT。在OPT期间,客户在Findream(一家挂靠公司,专门协助国际学生从事虚假就业等欺诈活动)挂靠,并且将这段工作经历上报给了学校。后来,她拿到了一家美国大型企业的offer,并在H-1B 抽签中幸运中签,顺利拿到了H-1B身份。
Read More我们的客户与一位绿卡持有人结婚,婚后来到李想律师事务所进行婚姻绿卡的咨询。客户的案件非常紧急,原因是客户的非移民签证将在一个月后到期,她必须在这一个月内提交婚姻绿卡的申请,否则她将失去合法身份,无法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直接获得绿卡,而必须离开美国、走境外领馆程序。
Read More见证李想律师事务所的成功案例!我们非常高兴为大家分享关于签证申请提供了虚假的婚姻状态、通过豁免拿到绿卡的案例。
Read More见证李想律师事务所的成功案例!我们非常高兴为大家分享关于签证申请婚姻状态被错误填写、通过回复意向拒绝澄清婚姻状态,顺利拿到绿卡的案例。
Read More我们的客户在20多年前偷渡入境美国,随后申请了政治庇护和暂缓递解,尽管在移民法庭上历经考验,她成功的获得绿卡。然而,仅仅三年后,她因非法销售烟草而被定罪。由于这两次定罪,她再次被移送移民法庭,并在再次面临遣返的风险。客户非常焦虑,因为她的配偶、母亲和孩子们都在美国,如果她失去了合法身份并不得不离开他们,将对她的生活造成巨大冲击。于是,在这个困难时刻,她向李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支持。
Read More我们的客户与一位美国公民结婚,婚后来到李想律师事务所进行婚姻绿卡的咨询。这原本是个比较简单的移民申请,但是我们的客户有党员身份这一移民难题。在咨询中,我们了解到,客户在原本生活的国家上大学的时候加入了共产党。尽管她已经早早的提交了退党申请,但一直到2021年,她的党员身份才被正式终止。
Read More客户在 2016 年持美国签证入境,声称自己是已婚,并在签证中列出一位中介提供的人为自己的配偶。实际上,客户根本不认识这个“配偶”。后来,客户认识了一位美国公民,并与其结婚。公民配偶为客户提交婚姻绿卡的申请。客户以为自己能够顺利获得绿卡身份,却迎来了一重重的障碍。客户在移民局进行婚姻绿卡面谈后,不幸地收到了移民局发出的 I-130 补件通知(RFE)。
Read More多年前,客户曾在她过去生活的国家遭到迫害,便逃离到了美国。入境后,她申请了政治庇护,并顺利通过,从而获得了庇护者的身份。在庇护通过后、等待申请绿卡的这一年期间,客户的外婆病危。为了探望长辈,她回到了母国。但不幸的是,客户返回美国时,却被下发了上庭通知,因为她并没有有效的入境文件。在法庭上, 法官判决客户的庇护身份取消, 但是客户仍有机会向法庭申请其他的救济。 然而,移民法庭犯下了程序上的错误,在系统中终止了客户的递解程序。后来,客户与一位美国公民结婚,并希望在移民局申请获得婚姻绿卡。客户无法提供递解程序的最终结果的证明, 移民局误以为她身负递解令,最后她的绿卡申请也遭到了拒绝。客户试图通过提交I-290B重新打开/考虑的动议来解决绿卡遭到拒绝的问题,但也没有成功。在走投无路之际,客户来到李想律师事务所,希望能够得到有效的法律协助。
Read More客户与他的公民妻子联合提交了I-751临时绿卡转正的申请,但随后关系恶化。当他收到移民局的面谈通知时,他们已经正式离婚。尽管如此,他仍单独参加了面谈,并向移民官解释说明了事实情况。面谈后,他收到了补件通知,便来到李想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Read More我们的客户在多年前持有旅游签证入境,入境后与一位美国公民结识并相爱,在经过六年的爱情长跑后修成正果,结为夫妻。为了能让客户合法地留在美国,客户的公民配偶为他递交了绿卡申请。不幸的是,客户收到了移民局的意向拒绝信。信中,移民官一一列举了客户在过去申请旅游签证时,在DS-160表格中提供的不实信息,并指控客人涉嫌签证欺诈。客户非常焦虑,赶忙来到李想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Read More我们的客户作为庇护者获得了合法永久居民身份五年后,希望能入籍成为美国公民。但是,她过去曾有一次被逮捕的经历。这次逮捕经历发生在她过去在一家按摩店工作期间。根据规定,如果你想在加州从事按摩治疗的职业,你必须先获得加州按摩治疗委员会(CAMTC)的认证。但是,我们的客户当时并没有获得这一认证。并且,在她工作时的某一天,有一位假扮成顾客的卧底警察来到了她工作的按摩店,并试图向她索要性服务。万幸的是,她没有被正式起诉。
Read More我们这位客户申请了F-1学生签证入境美国,但没有真正入学上课。相反,她向美国政府提出了政治庇护申请。随后,客户与一名美国公民结婚。她原以为她的案件会相对简单,因此她自行向移民局递交了婚姻绿卡申请,没有请律师协助。然而,她很快发现事情并不像她最初所想的那么简单。
Read More李想律师事务所再次获得了 I-290B 申请的批准,重新打开了客户未及时提交的STEM OPT延期申请。
Read More客户自己递交了身份调整申请(I-485)。在提交该申请的 5 个月后,客户收到了移民局的拒绝意向(“NOID”)。于是联系李想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在意向拒绝信中,移民局指出,客户曾将 Findream列为自己的美国雇主。但是 Findream的创始人及其附属组织已被指控协助他人实施签证欺诈,以协助 F-1 国际学生维持OPT或者STEM OPT的身份。对此,移民局认为客户曾在OPT期间将Findream列为其雇主,是为了维持身份而提供的虚假工作经历,并据 INA 212(a)(6)(C)(i) ,意向拒绝了客户绿卡申请。但同时,移民局也指出客户可以考虑申请 I-601 豁免。
Read More客户通过与美国公民结婚申请婚姻绿卡。在拿到临时绿卡一年零 9 个月后,客户马上提出了临时绿卡转正。但是,客人在持有临时绿卡期间,已经与丈夫出现感情问题而分居。后来,客人收到了移民局的的临时绿卡转正面试。客人和美国公民丈夫一同去参加面试。由于面试中出现多处不一致, 客人也很快收到移民局的意向拒绝通知书 (NOID)。
Read More我们的律师拥有多样的移民经验,对各种移民法律、政策和规定之间的复杂相互关系有深入的理解,确保提供准确而全面的指导。我们提供全方位的移民服务,涵盖您案件的所有方面,同时发现潜在的机遇和挑战。
我们为每位客户提供量身定制的方案,确保您得到个性化关注和为您独特情况量身定制的策略。我们会根据您的需求或情况调整策略,确保您在移民过程的不同阶段之间实现无缝过渡。
我们的团队由移民和第一代美国专业人士组成,还有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人。我们中的许多人对移民过程中面临的挑战有第一手的了解。这使我们能够提供基于真实理解的指导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