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客户是一位职业移民绿卡申请人的配偶。排期一到,她就跟随着她的丈夫一起向移民局递交了I-485绿卡申请。然而,她丈夫的绿卡很快获得了批准,而她却收到了移民局的补件要求(RFE)。客户感到非常困惑,因为在补件信中,移民局只是非常简单的引用了美国国籍法第212(a)(3)(D)条,并没有具体说明原因,客户不明所以。于是,她来到李想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
Read More见证李想律师事务所的成功案例!我们非常高兴为大家分享关于签证申请提供了虚假的婚姻状态、通过豁免拿到绿卡的案例。
Read More见证李想律师事务所的成功案例!我们非常高兴为大家分享关于签证申请婚姻状态被错误填写、通过回复意向拒绝澄清婚姻状态,顺利拿到绿卡的案例。
Read More客户原为一名国际学生,持有F-1签证。她的配偶则拥有H-1B签证。她的计划是首先申请F-1转H-4签证确保身份合法,以便在配偶申请绿卡时能够顺利受益。计划看似完美,然而,现实却并非如此。她的移民道路充满坎坷,主要原因与Findream - 一家专门协助国际学生制造虚假就业等欺诈行为的挂靠公司相关。
Read More客户在 2016 年持美国签证入境,声称自己是已婚,并在签证中列出一位中介提供的人为自己的配偶。实际上,客户根本不认识这个“配偶”。后来,客户认识了一位美国公民,并与其结婚。公民配偶为客户提交婚姻绿卡的申请。客户以为自己能够顺利获得绿卡身份,却迎来了一重重的障碍。客户在移民局进行婚姻绿卡面谈后,不幸地收到了移民局发出的 I-130 补件通知(RFE)。
Read More客户与他的公民妻子联合提交了I-751临时绿卡转正的申请,但随后关系恶化。当他收到移民局的面谈通知时,他们已经正式离婚。尽管如此,他仍单独参加了面谈,并向移民官解释说明了事实情况。面谈后,他收到了补件通知,便来到李想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Read More我们这位客户申请了F-1学生签证入境美国,但没有真正入学上课。相反,她向美国政府提出了政治庇护申请。随后,客户与一名美国公民结婚。她原以为她的案件会相对简单,因此她自行向移民局递交了婚姻绿卡申请,没有请律师协助。然而,她很快发现事情并不像她最初所想的那么简单。
Read More客户在第一年OPT过期前申请STEM OPT。几个月后,客人收到了移民局的拒绝信件。信件中指出,客户的专业不属于STEM OPT的专业之一,因此申请被拒。
Read More李想律师事务所再次获得了 I-290B 申请的批准,重新打开了客户未及时提交的STEM OPT延期申请。
Read More客户自己递交了身份调整申请(I-485)。在提交该申请的 5 个月后,客户收到了移民局的拒绝意向(“NOID”)。于是联系李想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在意向拒绝信中,移民局指出,客户曾将 Findream列为自己的美国雇主。但是 Findream的创始人及其附属组织已被指控协助他人实施签证欺诈,以协助 F-1 国际学生维持OPT或者STEM OPT的身份。对此,移民局认为客户曾在OPT期间将Findream列为其雇主,是为了维持身份而提供的虚假工作经历,并据 INA 212(a)(6)(C)(i) ,意向拒绝了客户绿卡申请。但同时,移民局也指出客户可以考虑申请 I-601 豁免。
Read More客户联系李想律师事务所,就她收到的 I-485 申请的补件通知 (RFE) 寻求法律建议。她和她的丈夫都是软件工程师。丈夫有一个获得批准的公司支持的 I-140,并且排期已到。客户作为其配偶和她的丈夫共同提交了 I-485 绿卡申请。在 I-485 申请中,客户如实报告了自己在硕士毕业后在两家知名公司的工作经历。然而,她没有如实告知自己 OPT 期间曾经列 Findream 作为自己无薪实习的雇主。在与移民局官员面谈时,她也没有透露这段经历。客户在 I-485 面谈后不久,美国移民局发出了一份补件通知(RFE),要求她提供额外证据,证明自己过去,包括在 OPT 期间的工作相关的信息和文件证据。
Read More客户通过和前美国公民配偶的婚姻拿到婚姻临时绿卡。但是在其临时绿卡到期前,婚姻以离婚告终。于 2018 年 5 月,客人自己提交了 I-751 单方转正的申请,提交后一年收到面谈通知。客户独自按时去参加了面谈,诚实告诉移民官自己与前配偶的婚姻是真实的,但因为前配偶出轨和其它问题,导致婚姻关系的结束。面谈后,客户在2019年收到了移民局发出的补件通知,要求客户提交更多证明材料。客户认为自己已经把所有能够找到的文件都已经提供给了移民局,无法再提出更多的文件。经过朋友的介绍,让李想律师事务所代理其申请。
Read More本次我们向大家分享的是客人因为健康原因,申请公民免考英文和公民知识多次被拒,最后在我们帮助上完成N-336听证程序,成功获得免考而入籍的案例。客人由于个人健康的原因,为了能够获得免考英文和公民知识的资格,先后自己向移民局交了4份医生签字的证明表格,结果入籍申请连续被拒。
Read More客户的配偶 I-140 排期到了之后,其配偶作为衍生受益人提交了身份调整申请(也就是绿卡申请)。将近一年后,其配偶收到了来自美国移民局的拒绝意向通知(NOID)。在意向拒绝信中,移民局指出,其配偶在转换身份申请前,列 Findream LLC 为自己美国雇主。而 Findream LLC 的创始人已被控诉曾经协助多位F-1 签证的学生以欺诈行为获得或维持身份。移民局认为客户的配偶提供虚假工作经历以维持自己的身份,根据 INA 212(a)(6)(C)(i),她的申请将被拒绝。
Read More我们的客户是一位具有数十年专业领域研究经验的资深学者专家。客户提交了NIW国家利益豁免的I-140申请,希望通过NIW进行绿卡申请。在初次提交中,客户提供了近千页的证明文件来支持自己的NIW申请。不聊,在几个月后,客户收到了一份长达7页的补件信(”RFE”)。
Read More客户持有 H-1B 签证,在申请延期时收到了移民局的补件通知。移民局指出 H-1B 延期申请受益人(客户)在 I-765 和 I-20 表格中填写自己曾受雇于 Findream LLC. 这个公司。这是向美国政府作出重大虚假陈述。简而言之,移民局指控客户 OPT 期间挂靠。
Read More我们的律师拥有多样的移民经验,对各种移民法律、政策和规定之间的复杂相互关系有深入的理解,确保提供准确而全面的指导。我们提供全方位的移民服务,涵盖您案件的所有方面,同时发现潜在的机遇和挑战。
我们为每位客户提供量身定制的方案,确保您得到个性化关注和为您独特情况量身定制的策略。我们会根据您的需求或情况调整策略,确保您在移民过程的不同阶段之间实现无缝过渡。
我们的团队由移民和第一代美国专业人士组成,还有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人。我们中的许多人对移民过程中面临的挑战有第一手的了解。这使我们能够提供基于真实理解的指导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