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客户与一位美国公民结婚,婚后来到李想律师事务所进行婚姻绿卡的咨询。这原本是个比较简单的移民申请,但是我们的客户有党员身份这一移民难题。在咨询中,我们了解到,客户在原本生活的国家上大学的时候加入了共产党。尽管她已经早早的提交了退党申请,但一直到2021年,她的党员身份才被正式终止。
Read More客户与他的公民妻子联合提交了I-751临时绿卡转正的申请,但随后关系恶化。当他收到移民局的面谈通知时,他们已经正式离婚。尽管如此,他仍单独参加了面谈,并向移民官解释说明了事实情况。面谈后,他收到了补件通知,便来到李想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Read More我们的客户在多年前持有旅游签证入境,入境后与一位美国公民结识并相爱,在经过六年的爱情长跑后修成正果,结为夫妻。为了能让客户合法地留在美国,客户的公民配偶为他递交了绿卡申请。不幸的是,客户收到了移民局的意向拒绝信。信中,移民官一一列举了客户在过去申请旅游签证时,在DS-160表格中提供的不实信息,并指控客人涉嫌签证欺诈。客户非常焦虑,赶忙来到李想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Read More我们这位客户申请了F-1学生签证入境美国,但没有真正入学上课。相反,她向美国政府提出了政治庇护申请。随后,客户与一名美国公民结婚。她原以为她的案件会相对简单,因此她自行向移民局递交了婚姻绿卡申请,没有请律师协助。然而,她很快发现事情并不像她最初所想的那么简单。
Read More客户自己递交了身份调整申请(I-485)。在提交该申请的 5 个月后,客户收到了移民局的拒绝意向(“NOID”)。于是联系李想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在意向拒绝信中,移民局指出,客户曾将 Findream列为自己的美国雇主。但是 Findream的创始人及其附属组织已被指控协助他人实施签证欺诈,以协助 F-1 国际学生维持OPT或者STEM OPT的身份。对此,移民局认为客户曾在OPT期间将Findream列为其雇主,是为了维持身份而提供的虚假工作经历,并据 INA 212(a)(6)(C)(i) ,意向拒绝了客户绿卡申请。但同时,移民局也指出客户可以考虑申请 I-601 豁免。
Read More客户联系李想律师事务所,就她收到的 I-485 申请的补件通知 (RFE) 寻求法律建议。她和她的丈夫都是软件工程师。丈夫有一个获得批准的公司支持的 I-140,并且排期已到。客户作为其配偶和她的丈夫共同提交了 I-485 绿卡申请。在 I-485 申请中,客户如实报告了自己在硕士毕业后在两家知名公司的工作经历。然而,她没有如实告知自己 OPT 期间曾经列 Findream 作为自己无薪实习的雇主。在与移民局官员面谈时,她也没有透露这段经历。客户在 I-485 面谈后不久,美国移民局发出了一份补件通知(RFE),要求她提供额外证据,证明自己过去,包括在 OPT 期间的工作相关的信息和文件证据。
Read More客户通过与美国公民结婚申请婚姻绿卡。在拿到临时绿卡一年零 9 个月后,客户马上提出了临时绿卡转正。但是,客人在持有临时绿卡期间,已经与丈夫出现感情问题而分居。后来,客人收到了移民局的的临时绿卡转正面试。客人和美国公民丈夫一同去参加面试。由于面试中出现多处不一致, 客人也很快收到移民局的意向拒绝通知书 (NOID)。
Read More客户的配偶 I-140 排期到了之后,其配偶作为衍生受益人提交了身份调整申请(也就是绿卡申请)。将近一年后,其配偶收到了来自美国移民局的拒绝意向通知(NOID)。在意向拒绝信中,移民局指出,其配偶在转换身份申请前,列 Findream LLC 为自己美国雇主。而 Findream LLC 的创始人已被控诉曾经协助多位F-1 签证的学生以欺诈行为获得或维持身份。移民局认为客户的配偶提供虚假工作经历以维持自己的身份,根据 INA 212(a)(6)(C)(i),她的申请将被拒绝。
Read More客户持 K-1 未婚妻签证进入美国。在她抵达美国后不久就和美国公民配偶结婚了。在结婚后不久,公民配偶为她提交了 I-485 绿卡申请。几个月后,她收到了绿卡面试通知。在她的面谈中,移民官详细问到了她中共党员身份。客人辩称她对政治和中共的思想不感兴趣,从未参加过任何政治活动。并且,大约两年前,她移居美国时就停止缴纳党费并放弃了中共党籍。但是,客人的 I-485 由于她过去的党员身份而被拒绝。在拒绝通知中,移民官指出客户在美国违法停留,必须在 33 天内离开。由于客户的丈夫和孩子都患有长期疾病而需要客户的照顾,客户希望可以继续留在美国。
Read More客人2007年偷渡来美国,同一年收到上庭通知。于是,客人在移民法庭申请了庇护。2012年,移民法官拒绝其庇护申请,客人即使上诉到了移民上诉委员会(BIA)仍然被拒绝。其后,客人也上诉到巡回法庭,也被驳回了上诉。 后来,客人认识了美国公民配偶, 配偶为其提起了I-130的申请并得到了批准。由于客人是偷渡入境,即使案件能够回到移民法庭,也无法直接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拿到绿卡。基于客人的情况, 我们建议客户先办理I-212豁免, 客户赞成我们的方案,在我们的帮助下提交了I-212豁免申请。四个月后,豁免顺利批准, 进入下一步的申请程序。
Read More客户持学生签证入境,却从来没有去上学,而是在入境后不久申请了政治庇护。 在等待政治庇护案件的审理期间,认识了美国公民的妻子。 妻子打算为他提出绿卡申请。因此,客人希望我们受理此案件。
Read More我们的客户在多年前持有F-1签证入境美国,但从未在学校注册,也没有去上学读书,而是申请了政治庇护。不幸的是,他的庇护申请被移民局拒绝,并被转到了移民法庭,进入了递解程序。在移民法庭中,他的递解程序被行政关闭。后来,他向李想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因为他与一名美国公民结为夫妻,并希望通过婚姻获得合法身份。
Read More我们的客户与一位美国公民结婚,自行提交了一份I-130申请并获得了批准。但是在准备绿卡申请时,她发现,她过去的党员身份可能会让她的绿卡之路受阻,于是,她向李想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
Read More我们的客户用他人身份入境美国后,因为曾在母国受到政府的迫害,向移民局申请了政治庇护,后来她的案件被转到了移民法庭。她的庇护申请遭到了法官拒绝,但是被颁发了暂缓递解令。后来,客户与美国公民结婚,希望获得婚姻绿卡,便来到李想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
Read More客户与一位绿卡持有者结婚,婚后,为了解决身份问题,客户委托了一家律师事务所处理婚姻绿卡的申请,并且希望能在他OPT到期之前获得绿卡。但客户的前律师发现,客户是党员,这个情况会影响他的绿卡申请,于是客户向李想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
Read More客人首次提交 I-485 绿卡申请的 10 个月后,收到移民局的面谈通知。无奈面谈后,客人收到移民局的拒绝信。移民局的拒绝信中指出客户在提交绿卡申请的 5 年内还是共产党员身份。客人在面谈中承认自己党员身份是自愿,而且并不是为了就业或生活所需而加入的。客人身为共产党员达数十年,至今还维持着这个身份。根据美国移民法规定,客户不具备调整身份的资格,绿卡申请被拒。
Read More我们的律师拥有多样的移民经验,对各种移民法律、政策和规定之间的复杂相互关系有深入的理解,确保提供准确而全面的指导。我们提供全方位的移民服务,涵盖您案件的所有方面,同时发现潜在的机遇和挑战。
我们为每位客户提供量身定制的方案,确保您得到个性化关注和为您独特情况量身定制的策略。我们会根据您的需求或情况调整策略,确保您在移民过程的不同阶段之间实现无缝过渡。
我们的团队由移民和第一代美国专业人士组成,还有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人。我们中的许多人对移民过程中面临的挑战有第一手的了解。这使我们能够提供基于真实理解的指导和支持。